如今,為了了解企業(yè)的真實財務狀況,維護企業(yè)的財務安全,許多公司都會根據需要進行財務審計,目的是幫助企業(yè)實現更好的經營。那么,在審計過程中,公司的財務審計流程是怎樣的呢?本文將對這個問題做一個簡要的回答。
一般情況下,公司的財務審計一般遵循以下操作程序:
第一步,確定審計對象。財務審計的對象可以分為本企業(yè)、本企業(yè)各部門、重要業(yè)務項目、本企業(yè)及其附屬子公司等。在開展財務審計工作之前,審計人員需要根據企業(yè)審計服務的需要,明確審計對象和審計內容,然后根據企業(yè)領導或董事會下達或批準的最終審計任務,推動審計工作的實施。
第二步,審計準備。前期準備是財務審計過程中最復雜的一步,因為在審計的前期準備階段,審計人員需要詳細了解企業(yè)的整體情況。因此,現階段的工作主要包括:(1)初步確定審計目標和范圍,為后續(xù)審計工作提供總體方向和思路。(2)研究被審計單位的背景資料,力求對其經營狀況有具體把握。一般來說,根據被審計對象的不同,研究背景資料的方法也不同。例如,如果研究對象是一家企業(yè)的子公司,我們應該重點關注子公司的組織結構、當前的業(yè)務狀況、重要經理的信息、財務報告等。
第三步:確定審計團隊。根據不同的審計對象,審計部門管理層應任命具有相應能力的審計人員組成審計工作組。同時,審計組成員應討論確定審計時間(包括審計開始、現場工作、審計結束和出具審計報告的具體時間)。
第四步:準備初步審核計劃。通常,審計計劃是為了明確審計對象、范圍和審計程序。因此,方案應結合審計對象的特點,在審計實施過程中根據情況進行調整。以便審計工作能夠按照規(guī)定進行。
第五步:審計實施。在這個審計環(huán)節(jié)中,審計人員應采用“動態(tài)和靜態(tài)”的審計方法來推進財務審計工作。所謂“搬家”,是指召開座談會,約談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,目的是了解被審計對象的基本情況,如經營情況、經營地點、財務狀況等。所謂“清靜”,是指對被審計單位提交的審計材料進行深入研究,并根據這些審計材料和此前已知的基本情況編制初步調查說明。
第六步:審核總結。審核總結包括審核過程中發(fā)現的問題和對問題的建議。有時有必要提供書面證據來支持審計問題的提出,或從數據中推出事實。一般來說,對于審計過程中發(fā)現的問題,審計人員需要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,幫助企業(yè)解決問題。
第七步:審計報告。完成上述審計工作后,審計人員應根據相關文件、報表和票據記錄編制審計報告,并指出報告中發(fā)現的問題。并與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,最終形成正式的審計報告。
以上是對公司財務審計流程的簡要描述。企業(yè)在開展審計工作之前,需要審計人員對審計過程有具體的了解,然后積極配合審計人員推進審計工作,以確保財務審計工作的實施及其應有的價值和效益!